信访工作文明接待公约

 

信访工作文明接待公约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对来访者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二、热情接待上访群众,说话和气,语言优美。
 三、细心听取上访申诉,认真记录,不打断上访者的讲话。
四、对群众来信、来电及时拆阅和登记,及时分送有关部门或单位调处。
 五、处理问题不推不拖,认真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一视同仁,不徇私情,秉公办理。
 六、答复问题要明确,耐心讲清政策和相关道理。
 七、坚持回访制度,做到来访有答复,来信有回音。
 八、妥善接待老弱病残来访者,为其提供必要方便。
 九、保持接待室内清洁卫生,做到环境优美。
 十、对无理取闹者,按有关规定办理,不感情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