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油田教育集团“四好一满意一放心”考评办法
附:
 
江汉油田教育集团“四好一满意一放心”活动
考核评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衡量和综合评价“四好一满意一放心”活动开展情况,确保该项活动取得实效,根据省教育厅鄂教体艺〔2012〕5号文件要求,按照集团《关于开展集团学校后勤保障管理“四好一满意一放心”活动的通知》精神(江教〔2012〕14号文件),制定此考核评估办法。
第二条 以“四好一满意一放心”活动为主题,深化创先争优、治庸问责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形成爱岗敬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第三条 考评工作原则:
(一)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重点突出实效的考评,把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价学校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注重长效的原则。各学校要把此项活动贯穿到年度工作计划及“十二五”规划工作中去,打造后勤品牌,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集团对各学校分别提出针对性的考评内容和考评项目,确定考评分值,严格考评程序,客观进行考评。
(四)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原则。能够量化的考评指标量化考核,难以量化的内容定性分析,增强考评的准确性、可操作性,保证考评质量。
(五)鼓励创新的原则。考评设创新奖励分值10分。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搭建活动平台,创新活动载体,在活动中出经验、出成果。
 
第二章 考评对象及内容
 
第四条 考评对象:
集团所属各学校、校办产业。
第五条 考评内容
1组织机构、活动安排部署、实施方案。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情况。
3宣传发动,舆论引导,活动组织实施情况。
4、组织开展公开承诺,师生、家长评议等方面情况。
5配合上级做好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等方面的情况。
第三章 考评方式
 
第六条 在集团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学校组成考评小组对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考评、排序。
第七条 考评主要采取日常工作督查、问卷和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章 考评结果
 
第八条 考评结果评定。确定最终考评结果,在参考日常工作情况的基础上,主要依据年终综合考评结果确定。
(一)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综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优秀”;在80—90分(含80分)的为“良好”;在70—80分(含70分)的为“一般”;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二)在问卷调查中,师生、家长不满意的达50%以上的,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二)出现安全事故及投诉查实的,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第九条 考评结果通报及运用。
此项活动结果,年终将在集团内网及相关会议上通报。并作为年终集团经济责任制考核、评选模范先进学校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后勤办公室(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