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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0年高中(中职)招生录取方案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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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

教  育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江教委字〔2010〕3号

 

关于公布2010年高中(中职)招生录取方案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学、职业学校: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中考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10年江汉油田高中(中职)招生录取方案,已经局教育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广华中学重点高中第一批录取分数线515分,重点高中调节线471分,调节线上的学生与正取生混合后平行分班。广华中学高中第二批录取分数线400分,第二批录取的学生实行平行编班。广华中学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400分。
二、江汉油田高级中学普通高中录取线350分,普通高中调节线283分。
三、江汉油田职业技术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180分。
四、高中(中职)招生依考生中考分数、所填报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按计划招生。达不到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的考生,高中(中职)学校不得录取。
五、广华中学招收体育类特长生,所有体育类特长生需经教育集团基础教育科和体卫艺科测试认定后录取。
六、广华中学、江汉油田高级中学按计划自主对外招生,须对学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或考核。被录取者须执中考成绩和准考证或相关有效证据方可报教育集团基础教育科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七、高中(中职)学杂费和调节性学费收费执行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
八、招生工作日程
7月22日         招生工作会
7月23至27日    填写、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15至17日    新生报到
8月18日         新生入学教育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作者:基础教育科 来源:基础教育科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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