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江汉油田规范化学校”活动和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江教 〔2008〕71号
关于开展创建“江汉油田规范化学校”
活动和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今年庆祝教师节总结表彰大会上,局主要领导对进一步办好各类教育,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集团职代会也提出了“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发展高中教育”,“努力把集团建设成为管理一流,质量优异,效益突出,特色鲜明,和谐发展的现代化优质教育试验园区”的主要工作思路。前不久的省教育工作会上,也提出了“推进均衡、提高质量、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的要求。为贯彻领导和上级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教育管理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教学质量的监测和评价,经研究决定:从本学年起在集团开展新一轮创建“江汉油田规范化学校”(以下简称“规范化学校”)活动和督导评估工作。各学校接此通知后,要积极行动,制定计划,努力开展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树立先进的办学理念,用先进的办学理念引领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校长和班子一道,要确立正确的办学思想,用正确的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要从学校办学实践中追求和逐步形成本校个性化的教育途径、方法、教学风格,走特色发展之路,使学校具有社会价值和个性价值;要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特别是常规教学管理,狠抓教师“教”的常规、学生“学”的常规、领导“管”的常规,细抓教、学、管的常规中各个环节和过程,做到管理高水平,教学高质量。
在“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过程中,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办学理念、办学思想、办学特色、常规教学管理等工作是督导评估的重中之重。为扎实有效地开展“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集团制定了《“江汉油田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附后),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所属中小学新一轮“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通过评估获“规范化学校”的单位,集团将下文授予“江汉油田规范化学校”称号、授牌,给学校全体教职工按5-10%的比例上浮津补贴,学校班子一次性奖励,授予校长“优秀校长”称号(若当年“教师节”总结表彰会设此项目)。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管理失职、教学质量严重滑波、生源流失较多等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将撤销该校“规范化学校”称号、摘牌、通报,取消相应待遇。
附:1、“江汉油田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2、湖北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权重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督导 评估 通知
送:集团领导
发:集团机关相关科室
江汉油田教育集团办公室 2008年11月21日印发
共印55份
附1:
“江汉油田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发展高中教育”,“努力把集团建设成为管理一流,质量优异,效益突出,特色鲜明,和谐发展的现代化优质教育试验园区”为目标,督导各学校从实际出发,确立先进的办学理念,以办学理念引领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校长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把办学思想作为立校之本,办学的灵魂;积极探索,努力追求具有鲜明学校特色的教育模式,走特色发展之路;坚持德育为首,狠抓常规教学管理,促进油田区域教育均衡、和谐发展,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督导评估的依据
“江汉油田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的主要依据是《湖北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集团编印的《教育督导实用手册》)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
三、督导评估程序
(一)学校学年自评
1、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部分教师和职工、家长代表组成的自查自评小组,指导学校自查自评工作。
2、每学年末,学校各部门、各年级组(教研组)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对照《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评。
3、学校每学年严格按《标准》对学校整体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自查自评。
4、在学年初向集团教育督导室呈报详实的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学校概况、自评过程、各C级指标评价与得分、主要成绩和作法、存在的问题及以后的工作思路)(一式5份)。
5、向集团教育督导室呈报“江汉油田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申请。
(二)集团督导评估
1、集团教育督导室根据各校自查自评情况和申请,派出考查组赴校进行考察。重点是:
(1)学校有无办学理念,办学理念是否先进?
(2)校长的办学思想是否明确、端正?
(3)学校是否形成了独特的个性风貌和风格并成为学校的重要标志?
(4)职工队伍是否稳定?安全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5)学校是如何开展学年度督导自查自评的?
(6)基础资料建设是否规范?
(7)学校有无违纪违规现象?
(8)学校管理、教育质量社区人民满意度?
经考察合格后每学期选定2-3所中小学进行“江汉油田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验收。
2、集团教育督导室在正式督导前一个月向学校发出《“江汉油田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通知书》。
3、由集团领导,集团专、兼职督学和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督导评估组。督导评估前,督导组人员将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学习政策法规、掌握评估《标准》和技术。
4、督导组深入学校3-5天时间,采取听(校长自评报告、教师授课:学科面100%、教师80%以上)、看(升旗仪式、校容校貌、文化建设、教学设施设备、教职工和学生文明习惯)、查〔基础资料(见集团编印《教育督导实用手册》-《C级指标档案参考目录》)、各类报表台帐、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访(随机访问教职工、家长、学生、社区群众)、谈(召开教职工、学生家长、学生座谈会)、测(对家长、教职工、学生进行问卷、学生素质测评)等形式采集评估信息。
5、评估《标准》中含有四个A级指标、十二个B级指标、三十六个C级指标,总积分满分为100分。督导组根据采集的信息对照《标准》客观公正地定性分析,定量评分,提出督导评估报告,并在学校大会上通报评估意见(评估工作简述、评估结论与依据、主要经验与整改建议等)。
6、督导机构在评估后半年左右派出督学对学校进行回访,查看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经认可后,总积分在90分以上的学校,集团下文授予“江汉油田规范化学校”称号,并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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